特約作者:Esther
在打工人的世界里,到點下班的權利雖然已經寫在了勞動合同里,但總有一些潛在的「規則」,讓你無法順利離開公司。老闆還沒走,如果你走了,就會被當做「沒眼色、不懂貢獻,工作不飽和」;如果你不走,會可能會被懷疑「這麼點工作量,還加班,是不是能力不行?」 很多員工為了升職加薪,所以就在老闆面前裝作一副很喜歡工作的樣子,但是卻沒有在那里工作,只是假裝在工作,那麼這樣真的好嗎?
有很多公司都會出現這樣的現象,就是老闆不下班,公司里就有一些員工就一直留在公司,直到老闆走了,他們才會收拾東西離開公司,但是在這段期間,他們并沒有在做什麼工作,而且工作早已經忙完了,他們只是希望讓老闆看到他們是最后離開公司,看到他們是一直為工作在努力著。
但是也有不少老闆很是受用,覺得這些真的是一些不錯的員工,并且會表揚這些員工,自然在老闆的心里印象也會加深,等到公司有升職加薪的名額時,這些老闆會首先想到這些員工。
其實這樣的做法根本沒有必要,尤其在工作飽和度不夠的情況下,你根本沒有那麼多的工作量。本來一上午的活硬是被拖到一天,這樣不僅僅浪費公司的資源,也是在白白消耗自己的工作時間。時間是非常寶貴的,浪費一點就少一點,如果抓住這個時間的話,可以很大的提升自己或者放松自己,反而可以提升工作效率。
此外,如果相同崗位你的任務完成了,其他人沒有完成所以加班,你完全可以先行離開,完全沒必要被捆綁加班。其實加班不是一種很好的現象,只會讓人感覺到工作越來越累,加班是耗費體力和心力的,所以一般情況下,沒有必要時最好不要加班,這樣也可以帶動其他人工作的積極性,畢竟沒有多少人愿意加班的。
如果你每天工作到這麼晚,而你的工作任務卻沒有完成,老闆會怎麼想你?老闆肯定會覺得你的工作效率實在是太差了,而最后只能把你淘汰掉,畢竟這是職場,是需要殘酷的淘汰的!老闆對于你做了什麼事情沒有興趣,他只對你完沒完成目標更感興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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