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棟房產凝結了父母們的畢生心血,是全家的重要資產,父母離世後,通常也會將房產傳承給子女,不過房屋不像其他的物品,可以輕而易舉的交易,它屬于不動產,涉及到過戶的問題。這3種方法均能達到過戶的效果,但是孰優孰劣需要仔細的分析,無論父母還是子女,都需要提前了解,不同方法千差萬別。
1.生前贈予
生前贈予常規的物品是不需要費用的,但是房屋不屬于常規的物品,在過戶的時候,還需要繳納契稅、評估費、公證費3種費用,目前它們的比例分別為3%,0.25%,1%,隨著房價的上漲,贈予房產的過戶費也將水漲船高。
2.生前買賣
在老人去世前將房產按照買賣的形式「賣」給兒女與正常的房屋買賣並沒有差異,需要支付個稅、契稅、增值稅3種。綜合考慮,如果房屋居住的時間超過了2年,相比生前贈予,買賣的形式繳納的過戶費用更少,並且隨著稅收制度改革,整體的趨勢是降低稅費的,所以長遠看費用越來越低。不過,受傳統思想影響,子女如果提出這麼做,容易落個不孝順的駡名。
3.老人離去後過戶
老人離去後過戶,按照法規來說,只需要繳納登記費和公證費即可,相比前兩種,金額要少得多。不過這種方法存在著弊端,其一是需要老人在生前立好遺囑,安排好房屋的歸屬;其二是子女們以及其他有繼承權的繼承人容易產生矛盾;其三如果繼承人還擁有其他房產,如果再交易時需要繳納更高的稅費。
每種過戶方式的優劣都列舉出來了,所以大家覺得哪一種方式最合適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