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買很多東西的時候店員都會說先付定金吧,尤其是買房、買車,因為競爭激烈,有時候付了定金他們才會放心。如果你下了定金之後,又不想買了怎麼辦呢?能不能退錢呢,其實這就取決于你當時領取收據的時候上面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,寫錯了,你一分錢都退不了。
定金與訂金哪個能退,哪個不能退:
別以為定金和訂金只差一個字就沒有區別,法律上還是有明確說明的。
比如,定金在法律上是擔保性質的。所以一旦交的是定金,那麼如果買房後面後悔了,是無權要求賣方退還定金的。
但如果是收了定金那一方不執行合同,賣方需要退還雙倍的定金。
這種事情經常發生在買房過程中,買家剛開始看房不錯就定了,後來有發現有更好的房子。
一旦你反悔,找之前的銷售商要求退定金,那你這樣做的話,售樓方是可以不退定金的。
不過如果銷售商想漲價,賣家不肯賣了,反悔的話,那賣家就得退還雙倍的定金給你。
而訂金就和定金有很大差別了,因為這個訂金是認為合同如果順利進行、就充當合同金額的一小部分。
你繼續購買的話,那訂金是可以作為支付款使用的。
如果合同無法繼續履行,那麼不管是賣方還是買房的責任,都是可以全額退還訂金的。
詳細的視訊講解▼
定金與訂金在法律上的區別:「定金」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,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,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,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,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。
簽合同時,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,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。
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,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;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,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。
債務人履行債務後,依照約定,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。
而「訂金」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,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,可視為「預付款」,當合同不能履行時,除不可抗力外,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。